在资本市场中,操纵股价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它不仅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还破坏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一则引人瞩目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揭露了刘洪涛与娄阁两人合谋操纵新三板股票“腾茂科技”的违法行为,并对此进行了严厉的处罚,两人因操纵市场非法获利逾8000万元,最终被罚没金额近3.35亿元,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们,操纵市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事件背景
刘洪涛,一位85后的投资者,与90后的娄阁联手,通过操纵新三板股票“腾茂科技”获取了巨额利润,根据证监会的调查,两人在2023年6月19日至9月28日期间,实际控制了包括“娄阁”东方财富证券账户、“孙某强”申港证券账户等在内的6个证券账户,通过精心策划的交易策略,对“腾茂科技”股票进行了操纵。
操纵过程
刘洪涛与娄阁的操纵行为主要包括三个阶段:建仓、拉升股价和出货。
在建仓阶段,他们通过大宗交易单向买入大量股票,使持仓量迅速上升,2023年6月19日,账户组通过大宗交易单向买入500万股,持仓量占流通股本比例由0上升至11.75%,这一阶段的操作使得他们能够在短时间内积累大量的“腾茂科技”股票,为后续的操作打下基础。
在拉升股价阶段,他们利用高价相关交易拉抬股价,使股价在短时间内大幅上涨,从6月29日至7月3日,账户组通过高价相关交易拉抬股价,股价从11.97元拉抬至25.8元,涨幅高达115.54%,而同期三板成指从922.86上涨至924.04,涨幅仅为0.13%,这一阶段的操作使得他们能够通过股价的大幅上涨获取巨额利润。
在出货阶段,他们在股价达到预定目标后,将股票大量卖出,从中获取巨额利润,从7月4日至9月28日,账户组累计卖出金额121,693,703.19元,7月4日至7月31日为集中卖出期间,卖出价格均接近22.8元/股,累计卖出金额120,919,441.44元,通过这一系列操作,两人扣除税费后盈利高达8367.49万元。
违法手段
刘洪涛与娄阁在操纵股价的过程中,不仅利用了多个证券账户进行交易,还通过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其他投资者交易“腾茂科技”,他们通过控制账户组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影响“腾茂科技”股票价格和交易量,并利用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交易“腾茂科技”,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处罚决定
针对刘洪涛与娄阁的违法行为,证监会依法作出了严厉的处罚决定,责令两人依法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腾茂科技”股票;没收两人违法所得8367.49万元,并处以2.51亿元罚款,刘洪涛作为主要责任人,承担了大部分的罚款和违法所得,共计约2.41亿元;娄阁作为次要责任人,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共计约958.81万元。
证监会还对刘洪涛采取了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娄阁采取了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两人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证监会还对刘洪涛采取了5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对娄阁采取了3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在禁入期间内,两人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上市或者挂牌的所有证券。
监管力度加强
此次事件再次凸显了证监会对于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证监会将继续加强监管力度,通过全方位监控、大数据碰撞、多渠道收集、智能化分析等多维技术手段构建“穿透式”线索筛查体系,对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进行精准识别、严厉打击,证监会还将重点惩治关键少数,紧盯新型违法案件,加大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的立体化惩戒力度。
投资者警示
此次事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要保持警惕,切勿盲目跟风交易,在投资过程中,要充分了解投资标的的基本面和市场情况,理性分析投资风险,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也要积极举报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操纵股价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对投资者造成巨大的损失,还会破坏市场的正常秩序,只有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才能有效遏制这类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此次证监会对刘洪涛与娄阁的严厉处罚,不仅彰显了其对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为广大投资者敲响了警钟,在未来的投资过程中,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理性投资,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