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探索养老保险第二第三支柱联动衔接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秀梅)7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关于做好深圳养老金融大文章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到,加快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在促进深圳个人养老金提质增效方面,《意见》指出,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强化个人养老金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基层网点团队工作积极性,提升个人养老金覆盖面,增加个人养老资金储备。支持银行保险机构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供给,推出更多具有深圳特色、养老属性强、兼顾灵活性和稳健性的多样化产品。引导银行机构持续优化个人养老金开户、缴存、投资和领取等服务,打造“无感智办”模式,提升个人养老金业务服务水平。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参与深圳企业(职业)年金业务,提高覆盖面,探索养老保险第二、第三支柱联动衔接。

在丰富多层次养老金融产品供给方面,《意见》表示,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大力开发具有养老属性的储蓄、理财、保险等产品。鼓励理财公司开发兼具稳健性、长期性、普惠性的养老理财产品,满足多层次养老理财需求。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缴费灵活、保障适宜的养老保险产品,积极为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鼓励信托公司培育发展养老信托业务,积极开发各类具有养老功能的信托产品。积极争取深圳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深圳:探索养老保险第二第三支柱联动衔接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参与商业养老金试点,提供养老账户管理、养老规划、资金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服务。

在大力发展长期护理保险方面,《意见》表示,引导保险机构深度参与深圳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将深圳长期护理保险、商业保险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逐步建立健全老年人长期照护、康养结合、医养结合等综合养老保障体系。支持保险机构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持续扩容税优健康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适当放宽投保条件,对有既往症和慢性病的老年人群体给予合理保障,探索提高投保年龄上限,加快满足7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保险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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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红

这家伙太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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