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买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行为发生一年内放宽至两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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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买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行为发生一年内放宽至两年内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7月1日,湖北省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现行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涉及放宽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间限制,取消租房提取月对月限制条件,取消下岗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要件,取消灵活就业人员销户提取时间限制,取消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限制等8条措施。今年4月,在荆州市行政区划内购买商品房时,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根据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由原政策规定的购房行为发生一年内放宽至两年内提取,认定时间以申请人提供的最新房屋提取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