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调整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缴存基数上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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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调整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缴存基数上限元
观点网讯:7月4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与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宣布自2024年7月1日起调整全市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根据通知,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调整为2023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缴存比例维持在不超过30%。市级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新职工缴存比例为30%,而区级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新职工缴存比例则根据条件可调整,但同样不超过30%。此次调整的缴存基数上限被设定为天津市2023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7525元。军队转业干部和调任公务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待遇将参照接收安置...